一、信用具有社會性
1. 信用的社會性體現在社會心理因素上。信用是以信任為前提和基礎的。對受信人的信任實際上是授信人對信用關系所具有的安全感,它是一種社會心理因素,因為安全感并非憑空產生,而是依賴于受信人的資信,取決于授信人的理性判斷,因此,它是一種特殊的社會心理現象。
2. 信用體現一種社會關系。信用不僅是個體行為,而是發生在授信人和受信人之間的社會關系。成千上萬的授信人和受信人發生信用關系,行為主體時而是授信人,時而是受信人,身份在不斷變換。
二、信用的倫理和文化特征
1. 信用屬于倫理學范疇,體現為一種約束人們行為的道德準則。信用不僅僅是一種社會關系,也不僅僅是一種交易方式,它更是人類社會的一種價值觀。誠實守信得到社會的推崇和信任,失信則將受到譴責和孤立。
2. 盡管信用的產生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共同規律,“誠實守信”是人類普遍認同的美德,但是,不同的文化對信用的理解存在差異,體現出信用的文化特征。
三、償還和付息是經濟和金融范疇中的信用的基本特征
1. 經濟學和金融學范疇中的信用,其基本特征是償還和付息,即信用是一種借貸行為,借貸的條件是到期要按時償還本金,并支付使用資金的代價——利息。
2. 信用的這一特征與信用的社會性、信用的倫理和文化特征緊密相關,資金融通存在一定風險,以信用方式融通資金的風險更大,授信者不僅要考慮能否獲得相應的利息收入,而且還要分析本金能否收回的風險。